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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药品、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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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东川区中医医院

阅读:6973

作者:东川区中医医院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代表:

为全面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构建“亲清”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现将我院药品、医疗器械代表接待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代表到我院开展信息与技术交流等业务联系的预约登记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

二、接待时间: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下午15:00-17:0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接待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如当月预约人员较多,地点则为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四、预约流程:填写《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发送至行风监察员进行预约登记(也可到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场预约登记)。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查资料后,在接待日前3至5个工作日通知预约医药代表。相关表格及资料可联系我院行风监察员杨玲伟同志获取,电话:0871-62130089,13888026337。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的,恕不接待。

五、医药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一)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医药代表身份证明。

(三)医药代表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盖章)。

(四)药品、医疗器械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五)其它的与开展业务相关的详细资料。

六、医药代表提供的相关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完整,符合法律要求,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七、医药代表宣传的药品安全信息应当以临床前研究结果和利用统计学及药物安全标准进行评估的临床研究总结报告为基础。

八、医药代表介绍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九、严禁企业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给予医务人员回扣、捐赠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严禁生产经营企业的营销人员在医院各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的需经医院纪检监察室批准;严禁未经事先备案的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开展业务;严禁向医院职工索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十、医药代表在指定时间和指定部门以外接触医院医务人员,尤其是未经允许私下向医务人员推销其产品的,一经发现医院将停止采购其所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记入诚信记录档案。

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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